一、总则
1. 为了确保成都毛家湾艺术博物馆的公众服务工作有序进行,提高服务质量,特制定本制度细则。
2. 公众服务工作事项包括藏品代为保管、鉴定、养护、修复及咨询等,旨在为公众提供专业的艺术服务和文化遗产保护服务。
3. 藏品保管部兼任公众服务部门相关职能。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,共同维护博物馆的声誉和形象,提升公众对艺术和文化遗产的认知和尊重。
二、藏品代为保管
1. 公众可将个人收藏的艺术品、文物等委托博物馆代为保管,博物馆将为其建立详细的档案,并妥善保管。
2. 代为保管的藏品需经专业人员鉴定,确保真伪和质量,并签订委托保管协议。
3. 博物馆将为代为保管的藏品提供适宜的保管环境和安全措施,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。
4. 保管服务费根据所保管艺术品、文物的大小、质地、复杂程度和所需时间进行收费,具体费用标准由博物馆制定并公示。
三、鉴定服务
1. 公众可向博物馆申请鉴定服务,由专业鉴定人员对艺术品、文物等进行鉴定,并提供鉴定报告。
2. 鉴定服务需提前预约,公众可通过博物馆微信公众号或现场进行预约。
3. 鉴定服务费根据鉴定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所需时间进行收费,具体费用标准由博物馆制定并公示。
四、养护与修复服务
1. 对于需要养护和修复的藏品,博物馆可提供专业的养护和修复服务。
2. 养护和修复服务需提前预约,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制定修复方案。
3. 养护和修复服务费根据藏品的价值、所需时间和难度进行收费,具体费用标准由博物馆制定并公示。
五、咨询服务
1. 博物馆提供艺术、文物等方面的咨询服务,为公众解答相关问题。
2. 咨询服务可现场或通过电话、邮件等方式进行。
3. 咨询内容涉及保密或个人隐私的,博物馆将予以保护,未经允许不得泄露相关信息。
六、服务质量保障
1. 博物馆将定期对担任公众服务职能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,确保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能够满足职能需要。
2. 公众可对博物馆的公众服务工作进行评价和提出建议,帮助博物馆不断完善和提高服务质量。
3. 博物馆将对公众的投诉和建议进行及时处理,并定期公布处理结果和改进措施。
七、附则
1. 本制度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如有未尽事宜,由博物馆负责解释和补充。
2. 本制度细则修订时,由博物馆负责起草和审议,并通过官方渠道向公众公布。
3. 本制度细则的执行情况由博物馆负责监督和检查,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。
成都毛家湾艺术博物馆
2022年10月
上一篇:主管部门批准博物馆章程的文件
下一篇:“博物馆之友”章程